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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人惦記,即有人想着你,是好事,應該開心才是,我怎麽就開心不起來呢?
把沒開心事也找開心的melon3搞得心情不爽?
這樣的人惦記著誰,誰都開心不了。

因爲?因爲那人是--賊!遇上他們,你還能開心得起來嗎?
今天,到外業工作,還沒坐下,同事就說:你的包怎麽了?
我順著同事手指的方向,不看不知道,一看嚇一跳。
我的包上被劃開整整兩寸余長的口子
,我心里一驚,不會丟暸什麽吧,邊想邊
伸手進去一摸,心頓時就放下了。
原來被刀畫壞的這一麵是皮包和內旦之間的夾層,裏面不可能放任何東西,
所以沒有被偷走任何東西。
不幸中的萬幸!只是可憐我的包啊,才買了半年多,還是新的。
可惡的小賊,真令人生氣!
同事問什麽時候被劃破的,我只能搖頭,的確一點沒感覺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包包原樣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被劃壞處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鬱悶!今年好像不是第一次被小偷惦記了。
事情發生在大約兩個月前,我下班回家的路上。
才剛離開單位不遠,我想听音樂,打開包拿出MP4。
因爲等會儿還要放回MP4,所以拉上了一半的拉鏈,有一只包帶耷拉在手臂
上也沒顧拉上來。我正往左耳塞耳機,頭略往右一偏,眼角余光有個淡黃色
的東西一晃,我嘴里快速的、輕聲的“嗯?”了一聲,也就是同時,我心頭
閃過遇上賊了的念頭,也是同時,頭順勢向右一扭,沒人;立刻向左一扭,
一個男人几乎貼著我身後閃出。
一定是他!因爲我停下腳步環顧四周,只有他一人!
剛才一閃而過的是他的賊手!
我迅速低頭伸手到包里摸皮夾,還在!
那賊沒事一樣的走了,我反而嚇得心跳加速,滯留了大約10秒鐘才緩過神。

短短時間內兩次遇賊,照老話講:事不過三,是否我還要和賊再碰一次頭呢?

回到單位,問同個科室的同事,被告知有兩位被劃破褲子。
其中一位被賊劃破新褲子,偷去4000元¥,到第二天,還渾然不知,別人提醒
褲子壞了,才發現口袋里只剩下1000元¥!
想來一定不是小賊良心發現留下的。
這個同事是我們領導。
賊啊,你們的本事太大了,哪天你們劫富濟貧時我為你們鼓掌!

(這篇文章會不會作爲賊失敗的案例,當作賊的教材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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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lo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