輸了,輸定暸。嗨!
還沒進場,市里領導就說上午參賽的單位表現的都很好。
一進場,看到別的參賽隊總共20餘人,居然要分4個聲部就知道
--完了!這回輸慘了!

果然,我們比賽時速度是越唱越快,指揮都控製不住,直搖頭。
其實想來,這也不能全怪我們。
之前我們就提齣要實際些,建議拿歌本唱
(我參加過多次比賽,知道在歌詞不熟狀態下,上臺后緊張必然造成赶速度)。
拿著歌本雖然不利于髮聲,但是歌詞本上可以作標記,例如:
各個聲部用不同色綵打印,該快、該慢;該重、該輕處,都可以標識,
一目了然,至少不會唱錯和不敢發聲。
反正不至于原來髮聲最響小伙子在比賽中都不敢發大聲。
爲什麽?還不是怕齣錯唄。
小老师看来经验不足,排练就让我们按照标准的速度,
她大概把我们当成专业队伍来训练了吧。

賽後,在門口遇上一隻參賽隊,我上前一打听,
乖乖,人家一拿到通知就開始練了,比我們重視啊!
我們是10月10日以後才剛剛開始,還沒進入狀態呢!
完全不是一個檔次啊!
嗨,算了,歌也唱了,丑也齣了。
金剛鑽可不是那麽好冒充的呀。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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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lo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